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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讲座|中规院深圳分院副院长王泽坚应邀来惠州市自然资源局作学术座谈会
发布时间:2021-11-05 16:40:00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重点区域规划研究、城市设计的相关要求,进而提升我市城市设计的理论和实践水平,由惠州市自然资源局与惠州市国土空间规划协会共同举办的城市设计专题讲座《概念·设计·实施——谈城市设计的实践过程》,于11月3日下午在惠州市自然资源局附4楼会议室举行。

毕业于同济大学城市规划系,现任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深圳分院副院长的教授级高级规划师王泽坚应邀作专题报告,惠州市自然资源局总规划师何小婷、惠州市国土空间规划协会秘书长曾红亮以及市规划委员会非公务人员和相关议题承办科室人员参加了专题培训。本次活动采用线下讲座+线上直播的形式进行。

中规院深圳分院副院长王泽坚,1992年开始在深圳从事城市规划设计工作,主持及参与了大量的重点地区的规划设计和研究工作,长期致力于快速城市化时期有效控制建设品质的多层次城市设计理论研究和方法实践,并在深圳市多项大型重点项目的实施中获得成功,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持续关注存量规划的理论和方法,主持大量各层次的城市更新规划研究和设计,在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和城市夜景观规划方面也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准。

讲座开场,王泽坚副院长就中规院的城市设计实践出发,先从与经济体系和规划体系的时间线对比,为我们梳理了城市设计概念在国内外出现的时间节点,又引用古今中外著名学者对城市设计不同的释义,结合城市设计的对象、目的、本质、作用和表达方式提出了其在当下的释义——“为人们提供更美好生活·重点针对城市公共领域开展·干预城市社会空间和物质空间的发展进程的社会实践活动。”他认为城市设计存在二元性,一方面“有道、有为、有序”,即有价值取向、有作用、有规律,另一方面“无界、无形、无止,”即没有专业壁垒和界限、没有固定形态、持续不间断创新。同时强调进行城市设计创作要以问题为导向,重视现场调研。

随后,王泽坚副院长以常德阳明湖片区系列城市设计为例,讲述了从概念到设计再到实践上城市设计的价值和作用,提出:“城市设计的价值作用在于针对性的抓住资源特色,并全过程地持续引导城市发展方向,实现价值观的设计体现。”又以深圳为例,讲到从设计到营造上,深入解析城市设计的实施与“总设计师制”,提到了类总设计服务、总设计师服务,谈到了自己对类总、总师工作的一些认识,分享了自己对于产品、需求、团队的感想。

聆听了王泽坚副院长的《概念·设计·实施——谈城市设计的实践过程》的讲座,与会人员纷纷表示这场学术盛宴为专业人士提供了宝贵的学习交流机会,各自表示在学习其城市更新规划研究和设计经验的同时,为今后惠州城市规划设计新发展提供了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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