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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惠州市土地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专家库专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17 00:00:00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正)、《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1年修订)、《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指导意见(试行)》(中办发〔2012〕2号)、《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惠州市集体土地征收与补偿办法>的通知》(惠府〔2021〕27号)、《惠州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惠州市土地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指南(试行)>的通知》(惠市自然资函〔2021〕402号)、《惠州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惠州市征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专家库管理办法>的通知》(惠市自然资函〔2023〕950 号)等文件精神,提高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水平,我市决定成立惠州市土地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专家库。现组织开展土地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专家库成员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与征集方式

(一)基本条件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原则、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廉洁自律、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个人征信,未受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和党纪、政纪处分,熟悉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法规和政策,熟练掌握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程序、规范和要求。

(二)选聘条件

1. 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

县(区)以上(含县、区)发改、司法、环保、自然资源、住建、国资、综治、维稳等有关部门(含人大、政协等)从事相关领域研究或管理工作满5年,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优先考虑。

2. 科研院所人员

在教学、研究机构或其他领域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硕士以上学历,且从事稳评相关领域研究满5年;能够掌握稳评领域或行业的工作特点;熟悉稳评领域或行业的最新理论、政策及发展状况;在稳评领域中具有一定的知名度,有一定的实践经验。

3. 社会中介机构人员

(1)第三方稳评机构专家应具有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资产评估师、房地产估价师、土地估价师、咨询工程师、律师等执业资格证书,执业满8年,并有实际参与编制征地稳评报告经验和相关征地拆迁评估经验。

(2)目前正在担任政府决策咨询(含县、区)、省级以上行业协会专家咨询工作,或参与过县级以上政府重大行政决策项目的专家优先。

(三)征集方式

本着专家自愿、单位推荐、特约邀请为主的方式,由符合基本条件的专家自愿填写《惠州市土地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专家库专家申请表》,专家所在单位提出推荐意见,经审核后纳入专家库。

 

二、充分发挥专家库专家作用

(一)围绕征地稳评事项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控性等方面,开展深入调研,提供专业咨询指导和意见建议,确保征地稳评工作依法、规范、科学;

(二)负责对征地稳评报告进行论证。

 

三、申请程序

(一)申请人填写《惠州市土地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专家库专家申请表》;

(二)申请人所在单位对其情况进行核实后,在申请表上出具推荐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申请人需提交书面申请材料,包括:

1. 所在单位审核后的申请表纸质版一式两份及电子文档(word)一份;

2. 申请人身份证、最高学历证书、执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论著及获奖、入选其他专家库、主要工作业绩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3. 申请时限:2023年5月18日至2023年6月18日。

(四)对受理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经审核通过后方予纳入专家库并授予聘用证书。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材料受理地址:惠州市惠城区江北三新南路7号一楼,惠州市国土空间规划协会秘书处;

联系人员:周清平

联系电话:0752-2896294

邮政编码:516003

电子邮箱:zrzyjkjghxh@huizhou.gov.cn

 

附件(点击“阅读原文”下载):惠州市土地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专家库专家申请表

 惠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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